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营运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出租车经营者统一聘用出租车驾驶员。出租车经营者应当与所聘用的驾驶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驾驶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其工作安排、薪酬待遇、社会保险费缴纳等事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