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访条例/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受理与办理/第四节 其他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效对申诉、控告、检举类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