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争议处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职工方或者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