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企业集体协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开展集体协商、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