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仙女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十七条有效仙女寨区域内鼓励发展生态农林业,使用有机肥。仙女寨区域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仙女寨区域内的畜禽散养数量。地方法规 ·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