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发区条例/第六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八条有效开发区应当按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执行入区项目准入标准,推动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清洁生产,健全环境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引导产业结构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