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成区和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地方法规 ·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