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峨山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市场准入、资金、税收、土地、科技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对有突出贡献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表彰奖励。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从非公有制经济缴纳的属于地方的税收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资金。地方法规 ·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