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争取上级国家机关的支持和帮助,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加强对公路的管理养护,提高公路等级。采取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快乡村公路和山区驿道建设。依法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地方法规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