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加强县、乡、村公路和航运建设,提高公路等级和运输能力。加强路政管理,搞好公路养护。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电力、邮政和通讯等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