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第九百五十四条有效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百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