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第九百一十条有效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百零九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