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第九百条有效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百九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九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