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三章 法人/第三节 非营利法人第八十八条有效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