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九章 运输合同/第三节 货运合同第八百二十九条有效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是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百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