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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三条

有效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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