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第七百八十三条有效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百八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百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