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第七百七十七条有效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百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百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