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第七百二十三条有效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百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七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