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条有效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百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