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五百三十四条有效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百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