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第十七章 抵押权/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第四百二十一条有效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百二十条回到全文第四百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