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条

有效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