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第十五章 地役权第三百七十五条有效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百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