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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四条

有效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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