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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四十四条

有效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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