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九条

有效

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