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第二百三十八条有效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