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第二百三十七条有效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百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