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