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二章 自然人/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条有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