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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分编 通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七条

有效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二百零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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