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七章 代理/第二节 委托代理第一百六十五条有效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百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