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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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