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第八章 高度危险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条有效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