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第五章 民事权利第一百二十二条有效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百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