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 继承/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有效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