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 继承/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有效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