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四章 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有效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零八十条回到全文第一千零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