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四章 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有效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千零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