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公安机关负责建立水源交通管制制度和风险源管理制度,实行交通管控;对故意损毁、盗窃水源相关设施设备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加强水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会同生态环境、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