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十二条有效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