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锁阳城遗址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在锁阳城遗址保护范围配备安防、消防、急救等设施和设备,按照安全保护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游客、文物和遗址环境的安全。

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