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采取下列有利于防沙治沙的措施:

(一)修建水平梯田、鱼鳞坑、竹节壕等;

(二)进行土壤改良;

(三)实行乔灌草、多树种混合栽种;

(四)其他有利于防沙治沙的措施。

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