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防沙治沙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采取下列有利于防沙治沙的措施:(一)修建水平梯田、鱼鳞坑、竹节壕等;(二)进行土壤改良;(三)实行乔灌草、多树种混合栽种;(四)其他有利于防沙治沙的措施。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