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与共青团、妇联以及家庭等相互配合,依法履行开展学校体育和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职责。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