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六条有效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制度。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按照污染物排放绩效分级的差别化管控方案,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级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