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制度。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按照污染物排放绩效分级的差别化管控方案,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级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