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工业集聚区建设,合理规划工业布局,科学确定工业集聚区产业结构,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业集聚区应当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等环境公共设施,并保障正常运行。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