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充分发挥热区资源和山区自然资源优势,重视山区与坝区的协调发展,实施环境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科教兴县战略,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