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特殊措施,发展民族教育,办好民族中学。各级各类学校应当积极推广普通话,对不通晓汉语的农村小学低年级学生实行双语教学。

自治县在上级国家机关帮助下,增加教育投入,扩大对寄宿制、半寄宿制学生的补助范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给予生活补助费。

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