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四十二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制定防灾救灾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加强防震减灾、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抗旱工作,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